卷二 扁鹊见垣一方人说(第1页)
卷二扁鹊见垣一方人说
属性:《史记》(五百)扁鹊传载扁鹊饮长桑君药,三十日见垣一方人,由是诊病洞见五脏症结,特
以诊脉为名。
注∶方,边也。
言见墙垣彼边之人也。
案如注说,是谓能隔墙见人矣。
长桑何药,而乃变易形质若此耶?窃谓此当与纪昌贯虱同义。
大抵久竭目力,则所见必异。
虱大如轮,以径言也;垣一方人,以深言也。
迹虽不同,理则一致。
想扁鹊学望诊时,必日视其垣以炼目力,而以意合之人面,久之则垣中浅者深者,一一分明,便似其中有人在。
云一方者,正就其日所注视者言,非彼边之谓。
且“彼”
字尤属添释,《史》文无此义也。
余尝师其意而为之,虽未能见人,亦似有眉目可别,虽未能洞见脏结,临症时看人面及舌色浮沉、大、小、浓淡,一目了然,不待多时而细察。
故谬揣史迁此言,系形容之词,非果隔墙见人。
且扁鹊脉法,具载《脉经》,果以诊脉为名,岂其言皆虚饰耶?史迁于此及仓公两传,皆未能实疏所以,但据人间形容之词,不复顾其过当,良由其于医事未能了了耳!
班书不录,岂无故欤?范书不为仲景作传,亦当以其妙难言喻,恐转滋人惑也。
陈志华佗传,多据实质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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