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伤寒温热延医论(第1页)
卷一伤寒温热延医论
属性:所以谓伤寒、热病有别者,别于诊不别于症,别于法不别于药。
气盛身寒,得之伤寒;气虚
身热,得之伤暑。
诊之别也。
然而伤寒传变,则亦身热;伤暑发狂,则亦气盛。
非症之无别者
乎?浅人误认,职是故耳!
伤寒皆先汗后下;温热或先下后汗∶法之别也。
然而汗则麻、葛,下则硝、黄;伤寒之汗、下以是,温热之汗、下亦以是。
非药之无别者乎?由是推之,伤寒虽因于寒,一经化热,舍黄连、石膏,更用何药以凉之?温热虽已为热,倘或过治,舍干姜、附子,更用何药以温之?人生之患,纵有万端,本草之数,止此一定,药可通用,方何独不可通用?近之解《伤寒论》者,执其中之白虎、黄芩等汤,以证此书之兼出温热治法。
彼将谓伤寒病始终不宜寒药,温热病始终不宜温药乎?噫!
医可若是之固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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