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形诊病形类 诊大肉消长捷法篇(第1页)
卷上形诊病形类诊大肉消长捷法篇
属性:病患大肉已落,为不可救药,盖以周身肌肉,瘦削殆尽也。
余每以两手大指次指后,验大肉之落与不落,以断病之生死,百不失一。
病患虽骨瘦如柴,验其大指次指之后,有肉隆起者,病纵重可医。
若他处肌肉尚丰,验其大指次指之后,无肉隆起,而反见平陷者,病即不治矣。
周慎斋三书云∶久病形瘦,若长肌肉,须从内眼下胞长起,以此属阳明胃,胃主肌肉故也。
此言久瘦渐复之机也,不可不知。
(赵晴初。
)目眶为足阳明所系,极与大肉相关。
惟下利,专泄胃气,其目眶虽陷,而面色神光未改者,不足为虑。
若壮年无病,目眶忽陷,久而不复;咳嗽带红,而目眶常陷;诸病饮食倍增,身面加肥,而目眶独陷,皆脾真暗败之先征。
即面色神光未改,且觉难于挽回。
补救及时,方药针对,仅可侥幸百一。
若加见山根黯惨,两角无光,短期速矣。
再瘦人与高年,目眶虽陷而无虑者,盖陷之形有不同也。
胞皮宽纵,眶骨不至削如锋刃者,是乃常见之事。
若胞皮吸入骨里凹成深坑,得不谓之非常之变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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