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八菜下 葫(第1页)
卷第十八【菜下】葫
内容:味辛,温,有毒。
主散痈肿、KT疮,除风邪,杀毒瓦斯。
独子者,亦佳。
归五脏。
久服伤人,损目明。
五月五日采
之。
今人谓葫为大蒜,谓蒜为小蒜,以其气类相似也。
性最熏臭,不可食。
俗人作齑以啖脍肉,损性伐命,莫此之甚。
此物唯生食,不中煮,用以合青鱼食,令人发黄耳。
取其条上子,初种之,成独子葫;明年则复其本也。
〔谨案〕此物
煮为羹,极俊美,熏气亦微。
下气,消谷,除风,破冷,足以馔中之俊。
而注云不中煮,自当是未经试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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