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八伤寒病诸候下凡四十四论 七十三伤寒病后食复候(第1页)
卷之八伤寒病诸候下(凡四十四论)七十三、伤寒病后食复候
属性:伤寒病新瘥,及大病之后,脾胃尚虚,谷气未复,若食猪肉、肠、血、肥鱼及油腻物,必大下利,医所不能治也,必至于死。
若食饼饵、KT黍、饴、HT、枣、栗诸果脯物,及牢强难消之物,胃气虚弱,不能消化,必更结热。
适以药下之,则胃气虚冷,大利难禁。
不下之必死,下之亦危,皆难救也。
大病之后,多坐此死,不可不慎护也。
夫病之新瘥后,但得食糜粥,宁少食乃饥,慎勿饱,不得他有所食,虽思之勿与,引日转久,可渐食羊肉糜若羹,慎不可食猪狗等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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