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斯(第1页)
约翰斯
法官:"我无论如何也无法相信,这样一位体面的、持重的男子竟能动手打像您妻子那样的一个娇小脆弱的女人。
"约翰斯:"可是她骂我,折磨我,使我完全失去了耐性。
"法官:"她说了些什么?"
约翰斯:"她喊道:'来吧,打我吧,我不怕。
来呀,来呀,只要碰我一下,我就把你拉到那个秃头的老傻瓜--法官那里去。
'"法官:"本案撤销。
"
"给你五年的时间"
法官对被告说:"你怎么能证明你是无罪的呢?""当然,这得让我好好想一想。
""好吧,给你5年的时间,足够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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