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教谲贼家人出认(第1页)
下教谲贼,家人出认
【原文】
后魏杨津为岐州刺史。
有武功人赍绢三百匹,去城十里,为贼所劫。
时有使者驰骑而至,被劫人因以告之。
使者到州,以状白津。
津乃下教,云有人著某色衣,乘某色马,在城东十里被杀,不知姓名。
若有家人,可速收视。
一姥哭而出,云是己子,遣骑追收,并绢俱获。
此与高湝留靴绐妪术同。
彼以靴为迹,此以衣与马之色为迹,而皆用谲取之。
其异者,彼实得靴,则主于迹而兼以谲;此空言衣与马之色,则主于谲而示以迹也。
【译文】
北魏的杨津做岐州军政长官的时候,有个武功县的人带着三百匹绢,在离县城十里的地方,被贼人劫走了。
当时有个奉官府命令办事的使者驱马到了那里,被劫的人就把这件事告诉了他。
使者回到州府后,把劫绢的情况汇报给了杨津。
杨津就发布文告说有个穿什么颜色衣服、骑什么颜色马的人,在城东十里的地方被杀,却不知道死者的姓名。
如果死者有家属,可以赶快去辨认收尸。
一老妇人边哭边走出城去,说死者是自己的儿子。
杨津就派遣骑兵追赶抓捕她的儿子,结果是人赃俱获。
这跟高湝留下靴子,欺骗老婆婆,来查出窃贼的方法一样。
高湝是把一双靴子当作线索,杨津是阐衣服和马的颜色作线索,不过他们都是使用变诈手段查获了案犯。
不同的地方是,高湝手里确有靴子,然后以这线索为主,兼用变诈手段破案;杨津却没掌握什么凭证,只是说了衣服和马的颜色,那就是以变诈手段为主,公布这个真实线索让人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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