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免兄弟疾恶争死(第1页)
议免兄弟,疾恶争死
【原文】
南齐袁彖为庐陵王子卿咨议参军,子卿镇荆州。
时南郡江陵县人苟将之弟胡之妇,为曾口寺沙门所**;夜入苟家,将之杀沙门,为官司所检。
将之列家门秽行,欲告则耻,忍则不可,实己所杀;胡之列又如此。
兄弟争死。
江陵令启刺史博议。
彖曰:“将之、胡之,原心非暴。
辨谳之日,义哀行路。
昔文举引谤,获漏疏网。
二子心迹,同符古人。
陷以深刑,实伤为善。”
于是兄弟皆得免死。
情苟或恕,过无大矣。
孝子之杀牛,义士之逾狱,兄弟之争死,皆是也。
如犯夜虽轻罪,苟务立威而不原情,亦岂能恕之?此可为宥过之鉴也。
【译文】
南齐时袁彖做庐陵王子卿的咨议参军,王子卿任荆州的都督、刺史。
当时南郡江陵县人苟将之的弟弟苟胡之的媳妇被曾口寺的僧人**;僧人夜里又进苟家时,将之把僧人杀了后,被官府立案查究。
将之一一陈述了家里出的这种**的事,并说想向官府告发又怕丢脸,却又无法忍受下去,自己就把僧杀了;胡之的陈述也是这样,也说是自己杀了僧人。
兄弟二人都争着偿命。
江陵、县令呈请刺史令州里的官吏们广泛地讨论这个案件怎样判决。
袁彖说:“将之、胡之二人,推究他们的本心并不是凶暴之人。
审判那天,兄弟俩争着认罪偿命的义行使路人都为之悲伤。
过去孔融代兄担罪,得以从法网中脱漏出来而不被罪责。
这兄弟俩的心志,都和古人一样。
如果重判他们,实在是有损于提倡人们积德行善。”
于是,兄弟二人都被免于死刑。
实情如果可以宽恕,所犯罪过就不会太大。
孝子屠杀耕牛,义士越狱逃走,兄弟争着去死,都是这种情况。
比如违犯宵禁虽然属于轻罪,如果只为了树立声威,却不推求实情,又怎么能宽恕他呢?这件事可以作为原谅过失的借鉴。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