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皮见盐负薪者服(第1页)
击皮见盐,负薪者服
【原文】
李惠为雍州刺史,人有负盐负薪者,同释重担,息于树阴。
二人将行,争一羊皮,各言藉背之物。
惠遣争者出,顾州纲纪曰:“以此羊皮拷知主乎?”
群下以为戏言,咸无应者。
惠令人置羊皮席上,以杖击之,见少盐屑,曰:“得其实矣。”
使争者视之,负薪者乃服而就罪。
凡所察究,多如此类,由是吏民奠敢欺犯。
按:傅琰之为山阴令也,有卖糖姥与卖针姥争丝一团。
琰令挂丝鞭之,有少铁屑焉,乃罚卖糖姥。
鞭丝击皮,事异理同,皆以物为证者也。
【译文】
李惠做雍州刺史的时候,有两个人,一个背着盐,一个背着柴,他们卸下肩上的重担,在树荫下歇息。
俩人要走的时候,争着要一张羊皮,都说这是自己用来垫背的。
李惠让两个相争的人先出去,回头对主簿说:“能通过拷打这张羊皮得知它的主人是谁吗?”
他的部下认为这是说笑话,都不言语。
李惠让人把羊皮放在座位上,用棍子敲打它,发现有一些盐末,说:“获得此案的证据了。”
李惠让相争的二人看盐末,背柴的才承认欺诈并且认了罪。
李惠审处案件,大多像是这样,因此官吏、百姓都不敢欺骗冒犯他。
傅琰担任山阴县令时候,有一个卖糖的老太太和一个卖针的老太太,争夺一团丝线。
傅琰命令把丝线挂起来,用鞭子抽打,有少量铁屑掉下来,于是处罚那卖糖的老婆婆。
用鞭子抽丝线,用棍子打羊皮,事情不同,道理相同,都是用实物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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