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械诱之囚即首服(第1页)
破械诱之,囚即首服
【原文】
吴陈表以父死敌场,擢用为将。
时有盗官物者,疑无难士施明。
明素壮悍,收考极毒,俟死无辞,廷尉以闻。
表破械沐浴,易其衣服,厚设酒食,欢以诱之。
明乃首服,具列支党。
表以状闻。
权奇之,欲全其名,特为赦明,诛戮其党。
明感表变行,遂成健将,位至将军。
梁傅岐为新安郡始新令,县人有因斗相殴而死者。
死家诉郡,郡录其仇人,考掠备至,终不引咎,乃移狱于县。
岐即令脱械,以和言问之,囚便首服。
此亦欢以诱之者也。
【译文】
三国时吴国的陈表因父亲战死在杀敌的战场上,被提拔为将军。
当时有盗窃官家的财物的,怀疑是穷愁潦倒、无所惧怕的施明干的。
施明平素强壮、勇猛,逮捕以后虽然拷打得极为凶狠,却宁死也不说一句话,廷尉把这个情况报告给了郡主。
陈表卸下了施明身上的刑具,让他洗了澡、换了衣服,摆了丰盛的酒席,气氛轻松地劝导他。
施明才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并且把同伙都说了出来。
陈表把情况报告给孙权。
孙权认为施明不同于一般的人,想保全他的名声,特地赦免了施明,杀了他的同党。
施明感激陈表改变常规、不是采取拷打犯人的作法,后来他成了强干的将领,官位到了将军。
南朝时,梁朝傅岐曾担任新安郡始新县令。
县里有个百姓因为打架被人打死了。
死者家里到郡衙来起诉,郡衙收捕了那个仇人,用尽各种刑罚拷打,始终不肯承认罪行,于是把案件移交到县里。
傅岐下令给囚犯解开枷锁,和气从容地讯问案情,囚犯便招供了。
这也是和言悦色劝导的事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