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以墨迹范晔服罪(第1页)
示以墨迹,范晔服罪
【原文】
宋文帝元嘉二十二年,孔熙先与徐湛之、许耀、谢综、范晔谋立彭城王义康。
湛之上表告状。
诏收综等,并皆款服,唯晔不首。
频诏穷诘,晔曰:“熙先苟诬引臣。”
文帝以晔所造及改定处分符檄书疏墨迹示之,乃引罪。
【译文】
宋文帝元嘉二十二年的时候,孔熙先与徐湛之、许耀、谢综、范晔图谋拥立彭城王刘义康为帝。
徐湛之上书皇帝报告了这个情况,皇帝命令逮捕了谢综等人,而且都认了罪,只有范晔不交待罪行。
皇帝多次命令彻底追查,范晔说:“是孔熙先随意诬陷、牵连我的。”
宋文帝把范晔书写、修改的传达命令调动军队的凭证、声讨的檄文和写的奏议拿来让他看,笔迹都是范晔的,范晔才承认了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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