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治防避饮食诸毒方第七十(第1页)
卷七治防避饮食诸毒方第七十
属性:杂鸟兽他物诸忌法。
白羊,不可杂雄鸡。
羊肝,不可合乌梅及椒食。
猪肉,不可杂羊肝。
牛肠,不可合犬肉。
雄鸡肉,不可合生葱菜。
鸡鸭肉,不可合蒜及李子,鳖肉等。
生肝投地,尘芥不着者,不可食。
暴脯不肯燥,及火炙不动,并见水而动,并勿食。
鸟兽自死,口不开者,不可食。
水中鱼物诸忌。
鱼头,有正白连诸脊上,不可食。
鱼无肠胆,及头无,勿食。
鱼,不合乌鸡肉食。
生鱼目赤,不可作脍。
鱼,勿合小豆藿。
青鱼,不可合生胡荽。
鳖目凹者,不可食。
鳖肉,不可合鸡鸭子,及赤苋菜食之。
妊娠者不可食鱼。
杂果菜诸忌。
李子,不可合鸡子,及临水食之。
五月五日,不可食生菜。
病患,不可食生胡芥菜。
妊娠勿食桑椹,并鸭子。
巴豆藿,羹半夏,菖蒲,羊肉,细辛,桔梗,忌菜。
甘草,忌
菘菜。
牡丹,忌胡荽。
常山,忌葱。
黄连,桔梗,忌猪肉,茯苓,忌大醋。
天门冬,
忌鲤鱼。
附方
《食医心镜》,黄帝云,食甜瓜竟食盐,成霍乱。
孙真人《食忌》,苍耳,合猪肉食害人。
又云,九月勿食被霜瓜。
食之,令人成反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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