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少阳篇少阳权变法第二 大柴胡汤证一条(第1页)
卷五·少阳篇少阳权变法第二大柴胡汤证一条
属性:太阳病。
过经十余日。
反二三下之。
后四五日。
柴胡证仍在者。
先与小柴胡汤。
呕不止。
心下急。
郁郁微烦者。
为未解也。
与大柴胡汤。
下之则愈。
太阳病。
过经十余日。
而有柴胡证。
乃邪气去太阳之阳明。
而复之少阳也。
少阳不可下。
而反二三下之。
于法为逆。
若后四五日。
柴胡证仍在者。
先与小柴胡汤。
所谓柴胡汤病证而下之。
若柴胡证不罢者。
复与柴胡是也。
若服汤已。
呕不止。
心下急。
郁郁微烦者。
邪气郁滞于里。
欲出不出。
欲结不结。
为未解也。
与大柴胡以下里热则愈。
亦先表后里之意也。
此条自太阳篇移入。
x大柴胡汤方x
柴胡(八两)半夏(八两)黄芩(三两)生姜(五两)枳实(四枚)芍药(三两)大枣(十二枚擘)大黄(二两酒浸)上八味。
以水一斗二升。
煮取六升。
去滓。
再煎取三升。
温服一升。
日三服。
按大柴胡有柴胡、生姜、半夏之辛而走表。
黄芩、芍药、枳实、大黄之苦而入里。
乃表里并治之剂。
而此云大柴胡下之者。
谓病兼表里。
故先与小柴胡解之。
而后以大柴胡下之耳。
盖分言之。
则大小柴胡各有表里。
合言之。
则小柴胡主表。
而大柴胡主里。
古人之言。
当以意。
逆往往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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