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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要宜审
治病有八要。
八要不审,病不能去。
医无可去之术,非病不去也。
故须辨审八要,庶不有误。
其一曰虚,五虚是也。
脉细,皮寒气少,泄泻前后,饮食不进,此为五虚;二曰实,五实是也。
脉盛,皮热,腹胀,前后不通,闷瞀,此五实也;三曰冷,脏腑受其积冷,是也。
四日热,脏腑受其积热,是也。
五曰邪,非脏腑正病也。
六曰正,非外邪所中也。
七曰内病不在外也。
八日外病不在内也。
审此八要,参以脉候病机,乃不至于有误。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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