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礼二十(第1页)
卷六十礼二十
「周丧不可嫁娶议给事中王琛有兄丧」。
刊本脱「中」字,据别本增。
锦按:殿本、局本脱「中」,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均有「中」字。
「推寻旧事元康二年虞浚陈湛各有弟丧」。
刊本脱「推」字「各」字,并据别本增。
锦按: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有「推」字,「元」作「永」,有「各」字。
「郑玄以未嫁成人降其旁亲以明当及时与不及时同降」。
刊本脱「与字不及时」四字,据别本改。
锦按:考证摘句「同降」上脱「者」,校语「与」下衍「字」。
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均有「与不及时」四字,而殿本、局本脱。
「祖无服父有服可嫁娶议不以父命辞王父命」。
刊本脱「辞王父命」四字,据公羊传增。
锦按: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均有「辞王父命」四字,而殿本、局本脱。
「降服及大功未可嫁姊及女议传都官驳孔议曰」。
刊本「议」讹「让」,据别本改。
锦按:上「及」字衍,应据北宋本、傅校本、递修本、明刻本、王吴本之礼典目录删。
考证摘句有误,「未」应作「末」,「传」应作「傅」。
殿本、局本「姊」下脱「妹」,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有。
王吴本、殿本、局本下「议」讹「让」,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作「议」。
「外属无服尊卑不通婚议父之姨及堂姨母之姨」。
一本无下「之姨」二字。
锦按:殿本有下「之姨」,衍文,应据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局本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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