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九礼十九(第1页)
卷五十九礼十九
「公主出降天子之女为公主既加长字」。
刊本「字」讹「主」,据别本改。
锦按:殿本、局本讹作「主」。
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及唐会要卷六均作「字」。
「若更有以贵加于所尊者令所司随事纠闻」。
刊本「所」讹「有」,「随」讹「有」,据别本改。
锦按: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均作「令所司随事纠闻」。
王吴本、殿本、局本均讹作「令有司行事纠闻」。
考证校语有误,「随讹有」应作「随讹行」。
「婚礼不贺议会吴于鄫」。
刊本「鄫」讹「缯」,据左传改。
锦按:各本均讹作「缯」,与左传哀公七年文违,应改。
「男女婚嫁年纪议越王句践使男二十而娶女十七而嫁」。
刊本「十七」讹「二十」,据春秋外传改。
锦按:殿本、局本讹「二十」。
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均作「十七」,与国语越语上合。
「嫁娶时月议王肃以为秋冬嫁娶之时也」注「肃据诗云」。
刊本「诗」讹「书」,今改。
锦按:殿本、局本讹作「书」。
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均作「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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