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刘晓兰论形意拳(第1页)
第七节刘晓兰论形意拳
形意拳之道无他,不过变化人之气质,得其中和而已。
从一气而分阴阳,从阴阳而分五行,从五行而还一气。
十二形之理,亦从一气阴阳五行变化而生也。
朱子云:“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气以成形,而理即敷焉”
,即此意也。
余从幼年练八极拳,功夫颇深,拳中应用之法术,如搀肘定肘挤肘挎肘等等之着法,亦极其纯熟,与人相较,往往胜人,其后遇一能手,身躯灵变,或离或合,则吾法无所施,往往拘守成法而不能变,尚疑为自己功夫不纯之过也。
其后改练形意拳,习五行生克应用之法则,如劈拳能破崩拳,以金克木;钻拳能破炮拳,以水克火。
习至数十年方悟所得之道,知行合一之理,心中极其虚灵,身形亦极其和顺,内外如一。
又知五行拳互相生克:金克木,木亦能克金;金生水,水亦能生金。
古人云互相递为子孙之意也。
以前所用之法则,而时应用,无不随时措之宜也,亦无入而不自得也。
因此始知形意拳是个中和之体,万物皆涵育于其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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