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张树德论形意拳(第1页)
第六节张树德论形意拳
形意拳之道,不言器械。
予初练之时,亦只疑无有枪刀剑术之类。
予练枪法数十年,访友数省,相遇名家,亦有数十余名,所练门派不同,亦各有所长。
予自是而后,昼夜勤习,方得其枪中之奥妙。
昔年用枪,总以为自己身手快利,步法活动,用法多巧。
然而与人相较,往往被人所制。
后始知不乎形式法术,有身如无身,有枪如无枪,运用只在一心耳(心即枪,枪即心也)。
枪分三节八楞。
用眼视定彼之形式,上中下三路,或梢节,中节,根节,心一动而手足与枪合一,似蛟龙出水一般,直到彼身,彼即败矣。
方知手足动作,教练纯熟,不令而行也。
予自练形意拳以来,朝夕习练,将道理得之于身心,而又知行合一,故同一长短之枪,已觉自己之枪,昔用之似短,今用之则长。
更觉善用者,不在枪之形式长短,全在拳中神意之妙用也。
又方知拳术即剑术枪法,剑术枪法亦即拳术也。
拳经云:“心为元帅,眼为先锋,手足为五营四哨,以拳为拳,以拳为枪,枪扎如射箭”
即此意也。
故此始悟形意拳术,不言枪剑,因其道理中和,内外如一,体物而不遗,无往而不得其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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