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面对火灾的自救措施(第1页)
第二章面对火灾的自救措施
1.打报警电话要及时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如果因意外情况发生了火灾。
应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同时,应使用现场的灭火设备控制火势蔓延。
但是,突然而来的火灾,往往会使人惊慌失措,结果由于没有报警,扑救不力,使小火变成了大火。
因此,普及、宣传火灾报警常识十分重要。
发生火灾时,千万不要惊慌,应一面叫人迅速报警,一面组织力量积极扑救。
我国的火警电话号码是“119”
,火警电话是直通消防队的。
打电话报警时,情绪要镇静,必须详细说出火场地址、起火地点、火势大小及报警人姓名。
一般人在仓惶间往往忘记说出这些重要资料,以致延误援救。
不要假定别人可能已经报警,对于消防部门来说,多接一个报警电话没有什么坏处,否则会贻误救火时机。
报警时要镇静、清晰,简明地报告并等待回答对方可能提出的问题,然后才能放下电话。
报警后,起火单位还要尽可能及时清理通往火场的道路,以便消防车辆能进入火场。
同时,应派人在起火地点附近路口迎候消防车辆,使之迅速准确地到达火场,投入灭火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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