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求嗣下 乳儿法(第1页)
卷四求嗣下乳儿法
属性:乳儿不可太饱,太饱则满溢而成呕吐。
若太饱,以空乳吮之即消。
凡初乳,须先捏去宿乳,而后与之。
夏月不去热乳,令儿呕逆;冬月不去冷乳,令儿咳嗽。
若夜间乳儿,须以手臂枕之,令乳与儿头平,则儿不噎。
母欲寐即夺其乳,恐睡熟则不知饱足而成呕吐也。
若母有妊,乳儿必患胎黄;母大醉,乳儿必患惊热;母伤饱,乳儿必患喘急;母新房,乳儿必患疳瘦;母大怒,乳儿必患癫狂;母新吐,乳儿必患虚羸。
又夏月甚热,母浴后即与儿乳,令儿热毒成痢,必须熟揉良久,方可乳儿。
又乳后不可与食,食后不可与乳,乳食相并,则难克化,结于胸中作痛,大抵成癖、成疳、成积,皆由于此。
若父母**之时,儿卧在旁惊醒啼哭,不可即与乳吮,盖气乳未定,多致杀儿。
须静片时,然后与之。
又平日儿啼,不可闻啼即抱即乳,须常令乳哭,则胎中所受热毒由此而散,胎中惊气由此而解。
期月之间,可免重舌、木舌、口噤、胎风、胎热之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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