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事(第1页)
官事
或见“文”
,或字脚,一撇一捺笔破碎,断有杖责。
或见“牛”
字,有牢狱之忧,“土”
人大失。
或“木”
笔开口者,亦有杖责。
字画散乱者,易了。
或有撇捺长者、耸者,亦有杖刑。
或见“杖”
、“竹”
之类,亦有打兆。
火命人写“水”
字来问,必有官灾。
或字有草头者,说草头姓,得力之类。
【白话释意】
如见“文”
字,如见某字的字脚,其一撇一撩的笔画都写得很是破碎,占测的结果是此人将有杖责之忧。
如果想占测的人写“牛”
字,将会有牢狱之灾的忧患。
想占测的人写的字“木”
笔笔画是开口的,也断为有杖责之忧。
想占测的人所写字的笔画又散又乱,杖责之事容易了断。
字中如果有撇捺较长的和较耸的,也能断为有杖刑。
如见想占测的人写“杖“字或“竹”
字之类的字,有被打板子的征兆。
命相属火的人如果写“水”
字来占问,一定会有官司之灾。
想占测的人写的字如果有草字头的,可断为其人姓氏为带草字头的姓,为得力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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