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无为之治的四原则四标准(第1页)
第五十七章“无为之治”
的四原则、四标准
【原文】
以正①治邦,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
吾何以知其然也哉?
夫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而邦家滋昏,人多智巧而奇物滋起,法物滋彰而盗贼多有。
是以圣人之言曰: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②而民自朴。
【注释】
①正:端正、公平。
②无欲:勘校本作“欲不欲”
,帛书甲本缺,乙本作“欲不欲”
,王弼本作“无欲”
。
以为从王弼本妥。
【译文】
以清静无为之道治国,以出奇诡秘的计谋用兵,用无为的政治统治天下。
我根据什么知道是这样的呢?根据下面这些:
天下的禁忌越多,人民就越贫穷;民间武器越多,国家就越混乱;人民的技巧智慧越多,邪恶的事情就层出不穷;法令越严明,盗贼反而越多。
所以有“道”
的圣人说:“我无为,人民就能自我化育;我好静、人民就能自然端正;我不挑扰人民,人民就能自然富裕;我不贪婪,人民就能自然朴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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