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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哥哥的遗书
志炎、志刚二兄:
我的案子突然变得严重,可能无出狱希望,这并不可怕。
当我入党之时,就抱定视死如归的意志。
我认定,共产党一定会胜利,革命一定会成功。
我牺牲生命,把一切贡献于革命,是为了寻找自由,为了全国人民求得解放。
我知道我的牺牲,不会白牺牲,我的血不会白流。
因为血债须用血来还。
党会给我报仇,你们会给我报仇的。
要记住:共产党是杀不绝的啊!
你们接到这封信时,可能我已不在人世了。
我死不足惜,但继母在堂,子女年幼,周氏不聪,全赖你们维持、抚育,安慰他们不要悲痛。
桃三成人,可继我志,我无念。
民国十七年三月十日
志申笔
【写作背景】
这封遗书是钟志申在狱中写给两位哥哥的。
在被捕以后的一个月中,敌人对他施行各种严刑拷打,他始终坚贞不屈,令敌人很恼火。
钟志申感到自己很快就要被敌人杀害了,于1928年3月10日写下了这封遗书。
从信中可以看到,烈士对革命事业充满信心,坚信革命一定会成功。
这封遗书是烈士牺牲后,家属在收敛遗体时,从他的内衣中发现的,上面沾满了鲜血。
家属们忍着悲痛将它藏在屋檐下的墙缝里。
解放后交给了党组织。
钟志申简介
钟志申(1893—1928),又名振响。
湖南省湘潭县韶山冲人。
童年时和毛泽东一起在韶山读私塾。
1925年6月加入“雪耻会”
,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先后担任中共韶山总支委员、分支部书记、湘潭县第一区委员会和第一区农协负责人、湘潭县农协委员等职。
1927年1月,陪同回韶山考察农民运动的毛泽东视察了几个乡的工作。
此后,开始积极发展农民武装。
“马日事变”
后,受党派遣到长沙以开京货铺的名义担任省委交通员,从事党的地下工作。
1928年2月,由于叛徒告密,被捕入狱。
3月12日,在长沙浏阳门外识字岭被敌人杀害,时年3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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