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父母亲的信节录(第1页)
给父母亲的信(节录)
亲爱的父母亲:
长久没有写信回家,家中亦没有来信,所以心中非常记念家中。
儿前毕业时,曾将文凭寄上,有收到否?儿此次出发东征,奉命派到东征军政治部充当科员,于本月初八到汕头。
此次我军东征,于短少时间便克复湖汕,实诸将士奋勇杀贼之功。
征途中我军甚爱人民,秋毫无犯,所以人民对我军感情甚好,现在广东已统一,地方极平安。
但是其他各省人民现在尚被军阀**,所以我军本救国救民之宗旨,不久即行北伐,希望早点把中国统一,把一切不好的人,都要扫除干净,把人民从水深火热中救出,解除一切痛苦。
因此种重大责任,是青年应负起的,所以儿亦愿为救国救民而牺牲,立定志向,勇往直前。
今年儿恐怕没有工夫回家,请家人勿念。
现在有一件事要求亲爱的父母亲,就是儿的婚姻问题。
聘定俞氏是儿素不赞成。
婚姻是人生大事,不可随便乱定。
……
现在把儿娶妻应备之条件,条列如左:
第一、女人要识字,头脑清楚者。
第二、女人脚要大的,并且身体要无残缺而强健者。
第三、女人性情要和儿相合者。
第四、女人最好亦要有志向做救国救民事业,与儿相同者。
以上四条件,是儿与人结婚最要紧的信条,如不备上列四条资格,虽他(她)家里如何富贵,品貌如何美丽,儿亦不娶。
谨请
金安
儿植上
【写作背景】
1925年10月,广东革命政府为了彻底消灭陈炯明部,消除隐患,举行第二次东征。
10月16日,麻植随广东革命军从汕头东征。
此信是麻植1925年10月16日从东征军总指挥部写给父母亲的。
信中表达了他“愿为救国救民而牺牲,立定志向,勇往直前”
的远大革命理想和抱负,表明了他对婚姻大事的态度和对封建包办婚姻的不满。
麻植简介
麻植(1905—1927),浙江省青田县人。
黄埔军校第二期学员。
1925年,参加广东革命军第二次东征,任东征军总指挥部政治部宣传科长。
后任广东军委秘书。
1927年4月15日,在国民党反革命政变中,不幸被捕遇害,年仅2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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