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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妇一诺
汉朝时,有一个姓陈的孝妇,是淮阳地方的人,在十六岁的时候就出嫁了,没有生儿子,她的丈夫应征从军的时候,托付陈孝妇奉养自己的母亲到老,陈孝妇就一口答应了。
后来她的丈夫死在外面了,陈孝妇就纺纱织布,奉养婆婆,一点没有懈怠。
但是婆婆哀怜她年纪太轻,要把她另嫁。
陈孝妇说:“抛弃了别人托付的话,是没有信;违背了故去的丈夫,是没有义。”
就要自杀,她的婆婆怕起来,不敢再叫她嫁人了。
她就终生奉养婆婆,她的婆婆活到八十四岁才去世,陈孝妇就卖了田地房屋来安葬婆婆。
汉文帝听说后下了圣旨,赏给她黄金四十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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