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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府同官记
永贞元年,愈自阳山移江陵法曹参军,获事河东公。
公尝与其从事言:建中初,天子始纪年更元,命官司举贞观开元之烈。
群臣惕慄奉职,命材登良,不敢私违。
当时自齿朝之士而上,以及下百执事,官阙一人,将补,必取其良。
然而河南同时于天下称多,独得将相五人。
故于府之参军则得我公,于河南主簿则得故相国范阳卢公,于氾水主簿,则得故相国今太子宾客荥阳郑公,于陆浑主簿则得相国今吏部侍郎天水赵公,于登封主簿则得故吏部尚书东都留守吴郡顾公。
卢公去河南为右补阙,其后由尚书左丞至宰相;郑公去氾水为监察御史,佐山南军,其后由工部侍郎至宰相,罢而又为;赵公去陆浑为右拾遗,其后由给事中为宰相;顾公去登封为监察御史,其后由京兆尹至吏部尚书东都留守;我公去府为长水尉,其后由膳部郎中为荆南节度行军司马,遂为节度使,自工部尚书至吏部尚书。
三相国之劳在史册。
顾吏部慎职小心,于时有声。
我公愿洁而沈密,开亮而卓伟,行茂于宗,事修于官,嗣绍家烈,不违其先。
作帅南荆,厥闻休显,武志既扬,文教亦熙;登槐赞元,其庆且至。
故好语故事者,以为五公之始迹也同,其后进而偕大也亦同。
其称名臣也又同,官职虽分,而功德有巨细,其有忠劳于国家也同;有若将同其后而先同其初也。
有闻而问者,于是焉书。
既五年,始立石刻其语河南府参军舍庭中。
于是河东公为左仆射宰相,出藩大邦,开府汉南。
郑公以工部尚书留守东都。
赵公以吏部尚书镇江陵。
汉南地连七州,戎士十万,其官宰相也。
留守之官,居禁省中,岁时出旌旗,序留司文武百官于宫城门外而衙之。
江陵故楚都也,戎士五万。
三公同时,千里相望,可谓盛矣。
河东公名均,姓裴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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