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散大夫赠司勋员外郎孔君墓志铭(第1页)
唐朝散大夫赠司勋员外郎孔君墓志铭
昭义节度卢从史有贤佐曰孔君,讳戡,字君胜。
从史为不法,君阴争,不从,则于会肆言以折之,从史羞,面颈发赤,抑首伏气,不敢出一语以对,立为君更令改章辞者前后累数十;坐则与从史说古今君臣父子道,顺则受成福,逆辄危辱诛死,曰:“公当为彼,不得为此。”
从吏常耸听喘汗。
居五六岁,益骄,有悖语,君争,无改悔色,则悉引从事空一府往争之。
从史虽羞,退益甚。
君泣语其徒曰;“吾所为止于是,不能以有加矣!”
遂以疾辞去,卧东都之城东,酒食伎乐之燕不与。
当是时,天下以为贤,论士之宜在天子左右者,皆曰“孔君、孔君”
云。
会宰相李公镇扬州,首奏起君,君犹卧不应;从史读诏,曰:“是故舍我而从人耶!”
即诬奏君前在军有某事。
上曰:“吾知之矣。”
奏三上,乃除君卫尉丞,分司东都。
诏始下,门下给事中吕元膺封还诏书;上使谓吕君曰:“吾岂不知戡也,行用之矣。”
明年,元和五年正月,将浴临汝之汤泉;壬子,至其县食,遂卒,年五十七。
公卿大夫士相吊于朝,处士相吊于家。
君卒之九十六日,诏缚从史送阙下,数以违命,流于日南。
遂诏赠君尚书司勋员外郎,盖用尝欲以命君者信其志。
其年八月甲申,从葬河南河阴之广武原。
君于为义若嗜欲,勇不顾前后;于利与禄,则畏避退处如怯夫然。
始举进士第,自金吾卫录事为大理评事,佐昭义军。
军帅死,从史自其军诸将代为帅,请君曰:“从史起此军行伍中。
凡在幕府,唯公无分寸私。
公苟留,唯公之所欲为。”
君不得已,留一岁,再奏自监察御史至殿中侍御史。
从史初听用其言,得不败;后不听信,恶益闻,君弃去,遂败。
祖某,某官,赠某官;父某,某官,赠某官。
君始娶弘农杨氏女,卒;又娶其舅宋州刺史京兆韦屺女:皆有妇道。
凡生一男四女,皆幼。
前夫人从葬舅姑兆次。
卜人曰:“今兹岁未可以祔。”
从卜人言不祔。
君母兄戣,尚书兵部员外郎;母弟戢,殿中侍御史,以文行称朝廷。
将葬,以韦夫人之弟前进士楚材之状授愈曰:“请为铭。”
铭曰:
允义孔君,兹惟其藏;更千万年,无敢坏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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