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敞察冤(第1页)
刘敞察冤
【原文】
刘敞知扬州。
天长县鞫王甲杀人,既具狱,敞见而察其冤。
甲畏吏不敢自直,敞以委户曹杜诱。
诱不能平反,而傅致益牢。
将论囚,敞白“冤也。”
亲按问之。
甲知敞为己直,乃敢告。
盖杀人者,富人陈氏也。
相传以为神明。
辨析于是非之间,非至明其孰能之?
【译文】
刘敞任扬州知州时,所属天长县正在审问王甲杀人一案。
此案业已审结。
刘敞见罪犯时,看出他受冤枉的表情。
王甲因害怕狱吏,所以不敢自己申辩。
刘敞委托户曹杜诱复审,杜诱不但不能给予平反,反而加紧搜罗“罪证”
,硬要“证明”
王甲确有杀人罪行。
复审完结,就要量刑了,刘敞说道:“这是个冤案。”
他亲自临案审问。
王甲知道刘敞要为自己伸冤,才敢把真情说出来。
原来杀人凶犯,是一个姓陈的富翁。
真凶终于捕获,王甲得以伸雪。
老百姓互相传颂刘敞办案的神明!
在似是而非之中,能够辨明是非曲直,这除非是极为精明的,否则谁能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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