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经济必备的契约意识和法律意识(第1页)
商品经济必备的契约意识和法律意识
《塔木德》中有这样一则案例:
有两个拉比都想买某一块地。
第一个拉比先就这块地谈好了价格,可第二个拉比跑来,二话不说就买了下来。
有一天,有人来见第二个拉比,对他说:“有人想买糖果,来到糖果店,看见已经有人在验看糖果的质量,但后到的人却抢先把糖果买了下来,这样的人,你认为如何称呼为好?”
第二个拉比回答说:“当然第二个人是坏人了。”
于是,那人就告诉他说:“你新近买下的土地,就相当于后到者买下的糖果。
事先已经有人报出了价格,正在交涉之中,你怎么可以先买下来呢?”
事情最后是怎样解决的呢?
第二个拉比认为把新买下的东西立刻卖出去,有些不吉利,送给第一个拉比,他又不舍得,于是,就把它捐赠给了一所学校。
在经商中,要奉行公平价格、正当利润、公平竞争、如实说明等商业法规的基本思想和原始做法。
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别人的信任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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