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理服人(第1页)
以理服人
演讲作为一种宣传鼓动性的活动,是以启发和教育听众为目的。
而要达到这个目的,演讲者就必须在叙述事物,描述场景,抒发感情的同时,进行逻辑分析和充分论证,使它言之成理。
也就是说,无论做何种内容的演讲,都必须蕴含一定的哲理。
“理”
是演讲中必不可少的因素,这里的“理”
,含有理智、道理、思想、见解之义。
一个成功的演讲,必须晓之以理,以理服人。
好的演讲应当具有正确深刻的思想、见解,进行充分的论证,经过严密的逻辑推理、分析,挖掘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揭示生活的真谛,升华出高晶位的理性色彩。
演讲质量的高低、价值的大小,作用的强弱,影响的好坏主要就是看它的“理”
说得正确不正确、深刻不深刻、普遍意义大不大,能否起到释疑解惑、催人奋进的作用。
演讲中的“理”
,有时可以包含在所精选的典型材料中,含而不露,让听众自己去思索、品味,使之回味无穷。
有时则由于客观事例本身分量较轻,难以充分体现所要说明的观点,或因道理繁杂难以把握主旨,而需要提炼出表达事物“理性”
认识的文字,放在演讲的要害处、关节点,以画龙点睛、警策全篇。
马克思说过:“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
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
这个根本,就是事物本身的主要矛盾。
所以要以理服人,不但“道理”
要经得住推敲,而且论证过程要严密,无隙可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