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8 宋杂剧(第1页)
668.宋杂剧
宋杂剧,宋代各种歌舞、杂戏的统称。
也是中国戏曲的最早形式。
金元时称为院本。
演出时先演一节由五个脚色出场的小歌舞,称为“艳段”
;再演“正杂剧”
,内容或是一段滑稽戏,或是以大曲曲调演唱故事。
南宋吴自牧《武林旧事》载有“官本杂剧”
剧名二百八十个。
宋代的杂剧是由滑稽表演、歌舞和杂戏组合而成的一种综合性戏曲。
北宋时盛行于东京,南宋时临安也很流行。
演出时一般由四个角色组成,有的增添一人。
北宋的杂剧分为“艳段”
和“正杂剧”
两个部分。
“艳段”
是在正剧上演前表演的一段日常生活中的熟事。
“正杂剧”
又分为两段,表演一个完整的故事,是杂剧的主体。
到了南宋,杂剧变为三个部分,即“艳段”
“正杂剧”
“杂扮”
。
“杂扮”
是由民间的滑稽戏演变而来的,作为杂剧之后的散段,又称“杂班”
或“拔扣”
。
后来,北方的杂剧逐渐发展为元杂剧,南方的杂剧逐渐发展为宋元南戏。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