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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留三分余地给别人
宋朝有个名叫苏掖的常州人,官至州县监察官。
他家中十分有钱,但却非常吝啬,常常在置办田产或房产时,不肯付足对方应得的钱。
有时候,为了少付一分钱,他会与人争得面红耳赤。
他还最会趁别人困窘危急之时,压低对方急于出售的房产、地产及其他物品的价格,从而牟取暴利。
有一次,他准备买下一户破产人家的别墅。
他竭力压低房价,为此与对方争执不休。
他儿子在一旁看不下去了,忍不住发话道:“爸爸,您还是多给人家一点钱吧!
说不定将来哪一天,我们儿孙辈会出于无奈而卖掉这座别墅,希望那时也有人给个好价钱。”
苏掖听儿子这么一说,又吃惊,又羞愧。
留三分余地给别人,就是留三分余地给自己。
有时候后退一步给对手一个机会,对自己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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