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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忽视旧观念
上星期我到工厂时碰见我们冲床部的领班比尔。
我照例问他手边有没有什么故事题材可以提供。
“抱歉,大卫,没有。
不过既然你人在这里,我想就我们的病假政策向你请教。
听说退休以后我们没有请完的病假只能领回75%,是真的吗?我将来还有480个小时的病假,等于60天,如果把它缩减成45天,我觉得不太合理。”
“比尔,大约在15年前我们因为两个理由制定了病假政策,支薪给没有生病的员工。
第一,我们用它来感谢不管晴雨或身体不适都来上班的员工。
第二个理由比较自私一点:像其他在中西部北边的公司一样,我们好像也有不少员工一到麋鹿(或鳟鱼)繁殖的季节就纷纷感冒。
(虽然人们已经不用为了填饱肚子出外打猎,但似乎还有不少人热中此道。
)为了提高这段时间的出席率,我们制定了这项政策,奖励不辞辛劳的出席员工。
“
“我觉得这个政策很好,我们几个大部门的员工,他们每人每年有40个小时(5天)的支薪病假。”
(但在工作的头一年和最后一年,员工每3个月只有8小时的病假。
)
“如果你有一年病假没有用完,它们可以无限期的延后,当你退休或离开阿姆斯壮时,如果已经在本公司连续服务5年,就可领回所有累积病假时数的75%薪水。”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
假设你在退休以前有100天病假,我们就付你75天的薪水,而且以你当时的工资计算,不论累积病假时薪水是多少。”
“所以比尔,你想想,你会拿到你未来薪水的75%。”
“比我原来想的要合理多了,”
比尔说:“谢谢你的说明。”
“不,我倒要谢谢你,”
我伸手拿笔,“我又有一个故事可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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