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 服诸药忌(第1页)
卷第二服诸药忌
内容:有术勿食桃李。
反雀肉胡荽大蒜青鱼等。
有藜芦勿食狸肉。
有巴豆。
勿食芦笋及野猪肉。
有黄连桔梗。
勿食猪肉。
有地黄。
勿食芜荑。
有半夏菖蒲。
勿食饴糖羊肉。
有细辛。
勿食生菜。
有甘草。
勿食菘菜。
有牡丹。
勿食生胡荽。
有商陆。
勿食犬肉。
有恒山。
勿食生葱生菜。
有空青朱砂。
勿食生血物。
有茯苓。
勿食醋物。
有鳖甲。
勿食苋菜。
有天门冬。
勿食鲤鱼。
服药。
不可多食生胡荽及蒜杂生菜。
又不可食诸滑物果实等。
又不可多食肥猪犬肉。
油腻肥羹。
鱼脍腥燥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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