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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与尊严
昨天看过《莆田进行曲》这部电影之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因为有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为了爱情,可以不要尊严吗?
记不清是哪个诗人写过这样一首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诚然。
"爱情有时确实比生命可贵(这世上不是有许多殉情的人么)但自由(说到底,不就是探寻?做人的尊严么)却比爱情更可贵。
这个道理很简单,如果把生命比作地球、爱情比作月亮。
那么自由(即尊严)则是太阳了。
'如果没有地球。
月亮将无法转动:如果没有太阳,则地球将了无生气、月亮将不能再亮。
月亮不亮,人类又怎能发现它的存在呢?它的存在又有什么意义呢?
虽说男子汉大丈夫应该能屈能伸,但如果不为"伸"而只是-味地地"屈"下去的话,那么、这样的人是很难算真正的"人"的,而真正的爱情是无所谓屈伸的,所以,没有尊严的爱情不能算真正的爱情。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简爱说过的一段话:"有些人,不管我怎样讨他们喜欢,还是讨厌我,那我就不能不讨厌他们;有些人给我不公平的惩罚。
那我就不能不反抗。
这是很自然的"对于爱情也是如此,别人不爱你、又何必死缠住人家不放呢?即使对方爱你,如果他不尊重你的人格,你就没必要爱他,因为,人一旦失去尊严,无论你怎样生活。
你的人生都将是灰暗的,甚至是痛苦的。
所以,现代著名诗人舒婷才会高唱道:"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根,紧握在地下,相触在云里。
"人格平等,心灵相通的基础上.爱情才能平等幸福。
想清楚了这个问题,我的心也开朗了许多。
《莆田进行曲》只不过是一场电影而已,现实生活中,或许还是有尊严的爱情占大多数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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