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8章 汉朝有没有科举制(第1页)
第378章汉朝有没有科举制?
中国历代选拔人才实行的制度不同。
汉朝实行察举制度。
西汉以举荐贤良为盛,东汉以举荐孝廉为盛。
被举荐的吏民经过皇帝“策问”
后,按照等级高下授官。
到了汉末,其弊端越来越明显:“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
举荐的秀才,居然不认字;举荐的孝子,竟然不和父亲同住。
魏晋南北朝时,有所谓的九品中正制。
当时各郡设置中正一官,其职权是根据家世、才德品评人物,共分九等。
到西晋时,家世成了定品的唯一标准,做官成为士族的特权,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
的局面。
隋朝始行科举制度,设进士、明经二科取士,平民有了做官的机会。
明清时期,科举制度大致相同,有乡试、会试、殿试之分。
乡试是省级考试,三年一次,秋季举行,又叫秋闱。
生员(秀才)参加乡试,考中为举人。
会试是全国性考试,也是三年一次,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举行,又称春闱。
举人参加会试,考中者为贡士。
殿试由皇帝在宫中主持,又叫廷试。
贡士参加殿试取中后为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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