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3章 古代习俗(第1页)
第753章古代习俗
古代珠海的婚姻都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乡规民约认为,男子婚龄16至25岁为好,否则“皆不能顺阴阳交际以保太和”
。
古婚俗分六个步骤:一纳采,男方派媒人向女方议亲;二问名,女方答应婚事,男方则进一步询名;三纳吉,即男方了解女方姓名,生辰后,相师将之占卜,合配的则男方向女方回“字号”
,是为商婚;四纳征,占卜得吉后通知女方,并以钱物定婚;五请期,即确定举行过门仪式的日期,吉日先由男方约定后交女方,女方必推辞,如此往来三次之后,始定婚期;六亲迎,招亲当晚,男方父母为儿子设“渐老宴”
,儿坐在尊位。
女方也设宴,并聚堂客唱乡歌,谓之“歌堂”
,明代此俗渐革。
次日婿来迎聚,女方设宴款待,并赠新婿小许钱。
明代嫁女上户人家随嫁者丫鬟1人,男童1人;中户人家随嫁者丫鬟1人,下户人家无人随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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