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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太傅
中国古代职官。
位列三公,正一品位,处于专制统治者的核心位置,直接参与军国大事的拟定和决策,是皇帝统治四方的高级代言人。
周代设置,为辅弼天子之任。
汉代复置,次于太师,春秋时期晋国,为国王的辅佐大臣(辅弼官,国王年幼或皇室暗弱时可以代为管理国家),掌管礼法的制定和颁行,三公之一;齐国和楚国设太傅。
秦朝废止。
西汉曾两度短暂复置该职位;东汉则长期设立。
历代沿置,多用为大官加衔,无实职。
朝鲜高丽时代亦设太傅,朝鲜王朝改称大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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