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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进士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通过最后一级中央政府朝廷考试者,称为进士。
是古代科举殿试及第者之称。
意为可以进授爵位之人。
此称始见于《礼记·王制》。
隋炀帝大业年间始置进士科目。
唐亦设此科,凡应试者谓之举进士,中试者皆称进士。
元、明、清时,贡士经殿试后,及第者皆赐出身,称进士。
且分为三甲:一甲3人,赐进士及第;二、三甲,分赐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
《儒林外史》第十七回:“读书毕竟中进士是个了局。”
贡士参加殿试录为三甲都叫进士。
据统计,在我国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制度史上,考中进士的总数至少是98749人。
古代许多著名作家许多都是进士出身,如唐代的贺知章、王勃、宋之问、王昌龄、王维、岑参、韩愈、刘禹锡、白居易、柳宗元、杜牧等,宋代的范仲淹、欧阳修、司马光、王安石、苏轼等。
考中进士,一甲即授官职,其余二甲参加翰林院考试,学习三年再授官职。
辽、金元时,士人经地方考试选拔后,赴京会考,经中央政府朝廷礼部试取录后,再由皇帝殿试以定名次。
一甲授官六品,二甲正七品,三甲正八品。
辽前朝无契丹人试进士之制,后渐有应试登第者。
金朝则专设女直进士科。
元朝时候会试落第则称乡贡进士。
明清遵循前朝制度,举人需经殿试取录后方称进士,否则只称会试中式举人。
进士多入为翰林官。
一甲第一名为状元。
授修撰,第二、三名分别为榜眼、探花,授编修。
二、三甲可考庶吉士、给事中、主事、中书、行人、太常博士、国子博士,或授地方府推官、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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