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 郡守(第1页)
149.郡守
郡的行政长官,始置于战国。
战国各国在边地设郡,派官防守,官名为“守”
。
本系武职,后渐成为地方行政长官。
秦统一后,实行郡、县两级地方行政区划制度,每郡置守,治理民政。
汉景帝中元二年(前148年),改称太守。
后世惟北周称郡守,余均以太守为正式官名,郡守为习称。
明清则专称知府。
示例:明黄道周《节寰袁公传》:“又公(袁可立)为苏理时,郡守石昆玉以廉直忤中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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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郡守
郡的行政长官,始置于战国。
战国各国在边地设郡,派官防守,官名为“守”
。
本系武职,后渐成为地方行政长官。
秦统一后,实行郡、县两级地方行政区划制度,每郡置守,治理民政。
汉景帝中元二年(前148年),改称太守。
后世惟北周称郡守,余均以太守为正式官名,郡守为习称。
明清则专称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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