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 枢密院(第1页)
146.枢密院
枢密院,唐、五代、宋、辽、元等朝代的官署名称,长官称枢密使,主要掌管军政。
唐永泰中始置,本在内廷,用宦官为枢密使,执掌机要事务。
五代后梁建立崇政院,后唐改称枢密院。
宋代沿置,主要管理军事机密及边防等事,与中书省并称“二府”
同为最高国务机关。
辽设北枢密院(相当于兵部)、南枢密院(相当于吏部)及汉人枢密院(掌汉族地区兵马)。
元代枢密院主要掌军事机密、边防及宫廷禁卫等事务;战争时设行枢密院,掌一方军政。
明清废。
在近现代君主制国家中,也设有枢密院作为君主的顾问机构,如日本的枢密院、英国的女王陛下枢密院。
枢密院掌军国机务、兵防、边备、戎马之政令,出纳密命,以佐邦治。
凡侍卫诸班直、内外禁兵招募、阅试、迁补、屯戍、赏罚之事,皆掌之。
以升拣、废置揭帖兵籍;有调发更戍,则遣使给降兵符。
除授内侍省官及武选官,将领路分都监、缘边都巡检使以上。
大事则禀奏,其付授者用宣;小事则拟进,其付授者用扎。
先具所得旨,关门下省审覆。
面得旨者为录白,批奏得画者为画旨,并留为底。
惟以白纸录送,皆候报施行。
其被御宝批旨者,即送门下省缴覆。
应给诰者,关中书省命词。
即事干大计,造作、支移军器,及除都副承旨、三衙管军、三路沿边帅臣、太仆寺官,文臣换右职,仍同三省取旨。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