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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急性呼吸衰竭
急性呼吸衰竭是指患者由于某种原因在短期内呼吸功能迅速失去代偿,出现严重缺氧和(或)呼吸性酸中毒者。
其原因多为溺水、电击、创伤、药物中毒等,起病急骤,病情发展迅速,须及时抢救才能挽救生命。
近年来,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作为急性呼吸衰竭的一种类型日益多见。
治疗方案
1、改善微循环、肾等重要系统和脏器的功能。
如果SaO2无明显改善,则要视病情变化作鼻(面)罩通气,或作气管插管通气。
一般健康人体内存氧量约1.0L,平静时每分钟氧耗量为200-250ml。
一旦呼吸停止,如果机体能保持血循环,仍能藉肺泡与混合静脉血O2和CO2分压差,继续进行气体交换,这称为弥散呼吸。
然而,由于O2储存量有限,所以呼吸完全停止8分钟左右,机体内会出现严重的缺氧,导致脑细胞不可逆性损害。
因此当呼吸停止,应立即在现场清理口腔分泌物,在呼吸道通畅条件下,立即开始人工呼吸。
按时计情况,可选用口对口的人工呼吸、胸外按压人工呼吸、经面罩或气管插管连接手控简易呼吸气囊作人工呼吸。
如发生心脏骤停,还应采取有效的体外心脏按摩等有关心肺复苏的抢救措施。
随后再调用呼吸机进行合理的机械通气。
2、高浓度给氧在急性呼吸衰竭,必须及时使用高浓度或纯氧以缓解缺O2。
纠正缺氧是保护重要器官和抢救成功的关键。
但要注意吸氧浓度和持续时间,以避免长时期高浓度给氧引起氧中毒。
通常如果能控制吸入纯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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