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璧其罪 小议(第1页)
“怀璧其罪”
小议
璧,美玉也。
《左传·桓公十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怀抱美玉就会招来罪过,因为多才亦会惹祸上身。
昔时秦王闻赵国有无价之宝和氏璧,诳赵王曰借璧一睹,岂料一睹不还。
好在赵国有个蔺相如,连哄带骗带威胁,算是“完璧归赵”
。
赵国有一块“石头”
,差点招致一场战争,招来“亡国之祸”
。
怀璧其罪,敢不信焉。
几天前曾和妈妈一起去参加她的同学聚会,聚会选址于郊外一个农庄,农庄养有梅花鹿和野猪。
可以亲眼见识一下活生生的梅花鹿和野猪了,我感到无比兴奋。
然而,看到那头大大的成年鹿时,我第一个感觉除了震惊,还是震惊!
空洞失落的两只又大又黑的眼睛,泪水一点一滴坠下;头上不见美丽的角,早已被人锯掉。
见有人来,鹿是那么害怕。
“这鹿养着是用来割鹿茸的,割了又长。”
身边有人说。
“还要定期放血,鹿血很值钱。”
又有人说。
两旁的野猪更是害怕地挤作一团,我再次震惊:牙呢?大獠牙呢?怎么一点儿也不似传说中的凶悍呢?
“野猪肉听说不错!
活性强的动物肉都香。”
还是身边的人说。
鹿的“血”
、野猪的“肉”
,这竟然成了它们的“罪”
!
理由呢?它们无非是“怀中抱着美玉”
罢了。
佛家称“贪、嗔、痴”
为三毒,“贪”
列首位。
美玉本无错,爱慕美玉也没有罪,收藏美玉抱在怀里更不会是有罪的。
错和罪,应归咎于某些人的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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