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产后将护法(第1页)
卷四产后将护法
属性:产后将护之法有四∶一曰倚坐。
妇人产毕,须闭目稍坐,上床以被褥靠之,暑月,以凳靠之,若自己把持不住,则用老练女人靠之,不可遽然倒睡。
常以手从心至脐下,俾瘀露下行。
房内宜烧漆器,及醋炭,以防血晕。
如或昏晕不醒,更宜用此二法。
二曰择食。
凡产后,宜专食白粥,数日后,以石首鱼纤少,洗淡食之。
至半月后,可食鸡子,亦须打开煮之方能养胃。
盈月之后,再食羊肉、猪蹄少许。
酒虽活血,然气性悍,亦不宜多。
如此则产中无病,产后更加健旺矣。
三曰避风、养神、慎言。
凡新产,须避风寒,不宜梳头,洗面,更忌濯足,惟恐招风受湿,疾病随起,又不宜独宿,恐受虚惊,惊则神气散乱,变症百出。
初生之际,不必问是男是女,恐因言语而泄气,或以爱憎而动气。
寻常亦不可多言,恐中气馁弱,皆能致病。
慎之戒之。
四曰服药。
初产毕,古方用热童便少许饮之,此物一时难以猝办,稍冷恐致呕恶,或用生化汤服之亦佳。
然产后每多心慌自汗之症,予因制归姜饮投之,殊觉妥适。
加减如法,能救产后垂危之厄。
凡产后用药,不宜轻投凉剂,又不宜过于辛热。
产后气血空虚,用凉剂恐生脏寒;然桂、附、干姜,气味辛热,若脏腑无寒,何处消受,理应和平调治,方为合法。
如或有偏寒偏热之症,又须活法治之,不可胶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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