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拷打笆斗
【原文】
砺之又言:大令一日坐堂,有互扭而来控者,则米店人控面店人吞没其笆斗也。
面店人曰:“是固我物,彼强诬我者!”
米店人曰:“彼初来借用,云即还,讵久假不归,意图吞没。”
大令笑曰:“是笆斗之罪也!”
命覆斗阶下,呼役扑之,躬自离座监视。
扑至数百,忽升座叱面店人曰:“是米店物,若何得吞没之?”
面店人呼冤,则指覆斗处,令自视,曰:“初扑之,所出者面麸;扑之再三,则糠秕见矣;是非初为米店物,而为汝借用者乎?复乌乎赖?”
两造皆拜服,遵断去。
《我佛山人笔记》
【译文】
砺之又说:大令有一天坐堂,有人互相扭送来起诉,原来是米店主人控告面店主人吞没他的笆斗。
面店主人说:“这本来是我的东西,你强词夺理诬陷我!”
米店主人说:“你当初来借用,说立即送还,岂料久借不还,蓄意想吞没。”
大令笑着说:“这是笆斗的罪过。”
下令把笆斗覆在台阶下,呼叫衙役鞭打笆斗,并且亲自离开坐位监视。
鞭打到几百下时,忽然登上坐位叱责面店的主人说:“这是米店的东西,你怎能吞没它呢?”
面店的主人喊冤枉。
大令指着覆斗的地方,叫他们自己看,然后说:“开始鞭打笆斗的时候,出来的是面麸;再三鞭打,就出现了米糠和不饱满的谷粒;这不是证明了当初是米店的东西,而被你借用的吗!
又怎么能够赖账呢?”
诉讼双方都磕头信服,遵循判决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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