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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原文】
视之不见,名曰夷①;听之不闻,名曰希②;搏之不得,名曰微③。
此三者,不可致诘④,故混而为为一⑤。
其上不,其下不昧⑥,绳绳不可名⑦,复归于无物。
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⑧。
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
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
能知古始,是谓道纪⑨。
【注释】
①夷:灭的意思,无形无象的形容词。
②希:稀也。
静的意思,无声无响的形容词。
③微:微隐的意思,是无体的形容词
④致诘:发问,穷究。
诘,问。
⑤混而为一:凡可言说的都是可分的,都是有形的具体事物,因为不可言说,故“混而为一”
。
混和一,都有不可分的意思,都是对“道”
的声明。
⑥其上不,其下不昧:其,指道。
,明亮。
昧,昏暗。
⑦绳绳不可名:绳绳,运动无穷极、广大无涯际的意思,是对道的无限性写状。
道只有连续性,没有中断性,不可分,故不可名。
⑧惚恍:即恍惚,不清不集中,似有似无,难以分辨,喻神智不清状。
⑨纪:纲理,规则。
【译文】
眼看不见,所以称之为不灭;耳听不到,所以称之为希微;手摸不着,所以称之为无状。
这三种情形是不能用视觉、听觉与触觉去穷究的,因此混合为一,归于“道”
的虚无。
它的阳面不见光鲜,阴面也不显得幽暗,难以形容它的幽微深远。
它是无形的状态,更是无物的形象,这就是“惚恍”
。
迎着它看不见它的头,跟着它也看不见它的尾。
把握着早已存在的“道”
,来驾驭现实存在的具体事物,就能认识、了解“道”
的初始,这就叫做认识“道”
的规律。
【解析】
老子的宇宙论为:道的本体是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的;它没有形状,没有物象;它只可心领意会,不可言喻体行。
这就是“道”
的运行规律,也是最高的哲学范畴。
如果我们掌握它去驾驭一切现存的事物,就可以知道“道”
的相对远古处了,那就是“道”
的纪元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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