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疑不判获真凶(第1页)
存疑不判获真凶
【原文】
侍御史王平,字保衡,侯官人。
章圣时,初为许州司理参军。
里中女乘驴单行,盗杀诸田间,褫其衣而去。
驴逸,田旁家收系之。
觉,吏捕得驴,指为杀女子者。
讯之四旬,田旁家认收系其驴,实不杀女子。
公意疑,具以状白府。
州将老吏,素强,了不之听,趣令具狱。
公持益坚。
彼乃怒曰:“掾懦邪!”
公曰:“今触奏坐懦,不过一免耳。
与其阿旨以杀无辜,又陷公于不义,校其轻重,孰为愈邪?”
州将不能夺。
后数日,河南移逃卒至,详勘之,乃是杀女者。
田旁家得活,后因众见,州将谢曰:“微司理,向几误杀人。”
《能改斋漫录》
【译文】
付御史王平,字保衡,侯官人。
他在宋真宗的时候,初次作官,任许州司理参军。
有一个乡间女子一人骑驴行走,被强盗在田间杀死,剥掉她的衣服走了。
驴逃跑,被田边人家逮着养起来。
案发以后,吏卒逮捕了收养驴的人,把他指为杀害女子的凶手。
审讯了四十天,田边的人家承认收养了她的驴,而不承认杀害了那个女子。
司理参军心里怀疑,把案情从头到尾报告了州府。
州府的将军是一个老官吏,素来蛮横,一点也不听王平的意见,催促他结案。
王平坚持自己的意见,而且态度更加坚决。
那州府的将军恼火了,说:“你胆怯,怕承担责任吧!”
王平说:“现在因为胆怯触犯上司把案件上奏,只不过免官而已。
与其迎合旨意杀害无辜,又使大人陷于不义,比较两种作法,那一种作法好呢?”
州府将军因此不能改变他的主张。
几天以后,河南县移交的逃兵来了,对逃兵详细审讯的结果,竟然是杀死田间女子的凶手。
田边人家才得了一条活命。
后来,王平和大家一起见上司,州府的将军道歉说:“要不是司理参军,当初几乎错杀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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