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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隐弟田
【原文】
吕陶字元钧,成都人,由进士为铜梁令。
民庞氏姊妹三人冒隐幼弟田,弟壮,诉官不得直,贫至佣奴于人。
及是又诉。
陶一问,三人服罪,弟泣拜,愿以地半作佛事以报。
陶曰:“三姊皆汝同气,方汝幼时,适为汝主之耳;不然,方为他人所欺”
。
与其损半供佛,曷若遗姊,复为兄弟,顾不美乎?”
《宋史》
【译文】
吕陶,字元钧,成都人,由进士任铜梁县令。
当地百姓庞氏姊妹三人隐瞒并冒名侵占了本应属于年幼弟弟的田产,等到那弟弟长大成人,告到官府,却也没得到公正处理,弟弟贫困潦倒到给人家作佣工。
于是,那弟弟再次告到官府。
吕陶一审问,庞氏姊妹三人都认罪,弟弟得到田产,感激涕零,愿意拿出一半田产作佛事来报答。
吕陶说:“三个姐姐与你本是同根所生,你年幼的时候,正是她们为你操办料理;不然的话,你那些田产也被别人骗走了。
你与其拿出一半田产来供佛,还不如送给你几个姐姐,你又成了她们的弟弟,这难道不是件美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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