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锄恶长善
【原文】
毕仲衍字夷仲,丞相士安曾孙也,以荫为阳翟主簿。
张升,县人也,方镇许,请于朝,欲兴乡校。
既具材计工,又听民自以其力输助。
邑子马宏以口舌横闾里,谩诸豪曰:“张公兴学,而县令乃因以取诸民,由十百而至千万未已也,君将不堪。
诚捐百金予我,我能止役。”
豪信其能,予百金。
宏即诣府宣言:“县吏尽私为学之费,又将赋于民。”
升果疑焉,敕县且止,又揭其事于道。
令欲上疏辩,仲衍曰:“无益也,不如取宏治之,不辩自直矣。”
会摄县事,逮捕验治,五日得其奸,言于升,流宏邓州,一县相贺。
给事中张问居里中,谓仲衍曰:“谚云‘锄一恶,长十善’,君之谓也。”
《宋史》
【译文】
毕仲衍,字夷仲,丞相毕士安的曾孙,靠着祖上官荫任阳翟县主簿。
张升是阳翟县人,正镇守许地,他向朝廷请求,想在家乡建立学校。
他准备好材料和人工之后,又听凭百姓自己出力帮助。
县人马宏仗着自己口才好横行乡里,他欺骗那些富豪人家说:“张公办学,县令就趁机向百姓榨取钱财,从十百到了千万还未停止,你们将不能忍受。
你们真的捐献一百两金子给我,我能替你们制止摊派。”
富豪相信他的能力,就给了他一百两金子。
马宏就到张升府上大声说:“阳翟县官吏把办学的费用全归自己,又从百姓处收钱。”
张升果然相信了他的话,命令县里暂时停止征集办学费用,又在路上贴出告示揭露这件事。
县令想上疏辩解,毕仲衍说:“这样做没有用处,不如把马宏抓起来治罪,这样不用辩解真相就会大白了。”
正遇毕仲衍代理县令处理县中事务,他就把马宏抓起来审问,五天后搞清了马宏在其中搞鬼,向张升报告,判处马宏流放邓州,全县人互相庆贺。
给事中张问居住在县里,对毕仲衍说:“谚语说‘除去一恶,增长十善’,说的就是你。”
【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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