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尉失盗以诬平民(第1页)
辨尉失盗,以诬平民
【原文】
苏涣郎中知衡州时,耒阳民为盗所杀,而盗不获。
尉执一人指为盗,涣察而疑之,向所从得。
曰:“弓手见血衣草中,呼其侪视之,得其人以献。”
涣曰:“弓手见血衣,当自取之以为功,尚何呼他人?此必为奸。”
讯之而服。
他日果得真盗。
辨诬者或以情理察之,程戡是也;或以辞理察之,苏涣是也。
皆可谓之明矣。
然陆广校理知导江县时,盗入民家,尉诬一人,执以诣县。
广视而言曰:“非也。”
释之。
尉力争,众亦疑,终不听。
后果获真盗。
此何以知之?盖广能布耳目、察民事而先知尉所执非盗,则不必如涣问所从得也。
众既莫晓,故亦疑焉。
至于获真盗,终不以语人。
盖布耳目、察民事者,不可使众皆知也。
【译文】
苏涣郎中主持衡州的时候,耒阳的一个百姓被盗贼杀害,却没有捉获盗贼。
县尉抓了一个人说他就是那个杀人的盗贼,苏涣审察了案卷后表示怀疑,问是从哪里抓来的。
县尉回答说:“弓手发现了草丛中有血衣,叫他的同伴察看它,便抓到了这个人交了上来。”
苏涣说:“弓手看见了血衣,会把它作为自己的功劳而自己拿来报告,还怎么会叫别人?这里边一定作了假。”
经对弓手审问后,县尉他们认了罪。
后来果真抓获了那个杀人的盗贼。
辨明诬枉的方法策略,有的是根据情理审查清楚的,程戡就属这一类;有的是根据供词审查清楚的,苏涣就属这一类。
这些都可以称作明辨真伪。
校理陆广担任导江知县时,有个盗贼闯进百姓家里。
县尉诬陷一个无辜的人,把他抓到县衙里来。
陆广看了看这个人,就说:“不是盗贼。”
把他放了。
县尉极力争辩,大家也表示怀疑,陆广始终不听。
后来,果然抓住真正的盗贼。
这是怎么知道的?大概因为陆广能在平时广泛布置耳目,访察民情动态,先就知道县尉所抓来的不是盗贼,不必像苏涣那样,追问囚犯是从哪里抓来的了。
大家既然没人知道,所以也有怀疑。
一直到抓住真正的强盗,到底不肯把这些情况告诉别人,因为布置耳目,访察民情动态,都是机密的事,不能让大家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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